各校外教学点(助学单位):
根据校学位办工作安排,按照《云鼎4118网站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修订)》(湖工大继教〔2023〕11号)有关要求,现就2023年下半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材料报送工作各项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2年1月31日-2023年7月1日期间毕业的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以及2021年12月30日-2023年6月30日期间毕业的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在校期间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课程成绩条件
成教毕业生所有课程(含学位课程)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且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自学考试毕业生所学课程的考试成绩全部合格,且毕业论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
(三)外语水平条件
1.非外语专业学生在籍学习期间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我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3)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及以上,且笔试成绩合格;
(4)自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专升本)考试且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
2.外语专业学生在籍学习期间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我校组织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外语考试(第二外语)且成绩合格;
(2)参加专业英语四级考试、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且成绩合格,其中法语(TNF)、日语(NNS)或俄语(ТПРЯ)达到60分及以上,德语(NTD)达到65分及以上;
(4)自考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外语考试且成绩达到65分及以上。
已参加湖北省统一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四)学位论文条件
经我院组织专业教师对学士学位申请人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最终审核结果为“合格(A类)”。
三、申请材料
1.申请人毕业证书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成绩单。成教学生提供毕业生成绩单,自考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
4.申请人外语水平考试有效证明。
5.申请人填写《云鼎4118网站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附件1,正反打印在1页A4纸上)。
6.申请人填写《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7.申请人照片。2张2寸蓝底彩色登记照片,同时提交与纸质照片一致的电子照(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大小10kb以内,150*210)。
8.申请人所属校外教学点(助学单位)填写《云鼎4118网站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总表》(附件3),务必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专业名称、入学类别、入学年月、毕业年月、英语水平、学位外语编号、外语通过时间等各项信息。
9.各校外教学点(助学单位)统计英语水平为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学生信息,并填写《四六级信息汇总表》(附件4)。
四、申报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向其所在校外教学点(助学单位)提出学士学位授予申请,提供有关材料。
2.教学点(助学单位)初审。各教学点(助学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包括申请人学习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情况、毕业资格(含毕业论文)等。
3.教学点(助学单位)报送材料。各教学点(助学单位)汇总整理通过初审的学位申请人名单及各项申请材料;首先将成教毕业生申请材料报送至我院成人教育教学办、自考毕业生申请材料报送至自学考试考籍办进行审签盖章;再将申请材料(含纸质、电子材料),于2023年11月30日前提交学院办公室汇总处理,逾期视为放弃申请。各办联系方式如下。
学院办公室:027-59750721
成人教育教学办:027-59750719
自学考试考籍办:027-59750715
4.学院审核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报送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名单和申请材料。
5.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请各校外教学点(助学单位)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务必按学校统一要求进行学士学位申报工作,材料不符合条件或报送时间逾期者,均无法参加本次学士学位申报。
特此通知。
附件:1.《云鼎4118网站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与审批表》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3.《云鼎4118网站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报总表》
4.《四六级信息汇总表》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22日